實施范圍
自2025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朝陽區等101個市(市轄區)實施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具體城市名單見附件1)。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項目包括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以及舊城改造項目等政府采購工程項目,含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鼓勵各政策實施城市將其他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實施范圍。
主要任務
各政策實施城市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為目標,運用政府采購政策積極推廣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智能化等新型建筑工業化建造方式,建設綠色建筑,形成支持建筑領域綠色低碳轉型的長效機制,引領建材和建筑產業高質量發展,著力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打造宜居、綠色、低碳城市。
(一)落實政府采購政策要求
各政策實施城市要嚴格執行《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2025年版)》(以下簡稱《需求標準》,見附件2),按照《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財辦庫〔2023〕52號)要求,在納入政策實施范圍項目的可研編制、設計與審查、政府采購、施工、檢測、驗收、第三方機構(預)評價全流程的相關活動中,落實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鼓勵通過驗收的項目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充分發揮政府采購工程項目的示范作用。
(二)加強綠色建材采購管理
政府采購工程項目使用的建材屬于《需求標準》明確為“必選類”的,應當全部采購和使用符合相關標準的綠色建材;屬于《需求標準》明確為“可選類”的,政策實施城市可結合自身區域位置、產業發展等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使用性價比高的綠色建材產品,選用種類應不低于建筑項目所涉及的建材種類的40%。各政策實施城市要探索實施對通用類綠色建材的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的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要積極推進綠色建材電子化采購交易,逐步將所有符合條件的綠色建材產品納入電子平臺交易,提高綠色建材采購效率和透明度。綠色建材供應商在供貨時應當出具所提供建材產品符合需求標準的證明性文件,包括國家統一推行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或符合需求標準的有效檢測報告等。
(三)優先開展工程價款結算
納入政策實施范圍的工程項目,要提高工程價款結算比例,工程進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價款的80%。推行施工過程結算,發承包雙方通過合同約定,將施工過程按時間或進度節點劃分施工周期,對周期內已完成且無爭議的工程項目進行價款計算、確認和支付。經雙方確認的過程結算文件作為竣工結算文件的組成部分,竣工后原則上不再重復審核。
工作要求
明確部門職責
精心組織實施
強化政策落實
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