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提升隊伍專業化能力水平,根據《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號)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建〔2017〕5號)的有關要求,我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關于開展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將《征求意見稿》進行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如有修改意見及建議,請于2019年7月24日前書面反饋至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治處,聯系電話:0575-85140374。
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7月15日
《關于開展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的起草情況說明
一、文件涉及的政策
該文件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16〕63號)和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建〔2017〕5號)等有關文件制定。主要內容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來制定,結合我市實際作了相關細化:
一是第一大點明確了紹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越城區、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上虞區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對建設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職責分工。
二是第二大點明確了用人單位和有關建設行業專業培訓機構組織的專業科目內容的培訓,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組織的各類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和執(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培訓,均可作為繼續教育專業科目途徑。
三是第三大點明確了市直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認定登記中的培訓學習(考試考核)學時認定登記工作由舉辦單位負責匯總審核培訓學習合格人員信息,同時填寫《繼續教育學時登記信息匯總表》(附件2)和承諾書,在培訓結束后十天內以紙質和電子形式報送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治處。各區、縣(市)可參照執行。
根據省建設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建人教發〔2018〕178號)規定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紹市委辦發〔2018〕60號)有關規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將作為專業技術職稱申報的必備條件,也作為專業技術人才考核評價和晉升的重要依據。
今年3月初,我們在調研省內其他地市好的做法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多次與市人社局研究商討,起草了《關于開展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通知》初稿,并向各區、縣(市)建設部門、人社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征求意見,經多次修改,形成《關于開展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三、文件施行日期
根據省建設廳有關建設工程職稱評審的要求,設有建設工程專業中評委的地區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將本地區建設工程高級工程師評審材料報送省建設廳職改辦,故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0715(征求意見稿)關于開展紹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的通知.docx